2018年青海经济师合格标准已公布

经济师 成绩查询 经济师考试网 2019/01/10 11:08:41

关于公布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及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规定,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复审。现就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19年1月14日至18日、1月21日至25日。

每天:8:30—12:00,14:30—18:00。

二、复审对象

凡参加2018年青海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考试,各科成绩均在84分以上的人员。

三、复审程序

为方便广大考生,此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网上提交材料、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第一步、考生访问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网上报名”栏目,点击进入“2018年青海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复审”项,先按要求填写个人真实资料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二步、考生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和毕业(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原件照片,上传的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一致。

第三步、考生等待网上资格复审,复审结果一般将在12小时内反馈。审核通过的,资格复审结束。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根据反馈原因补充完善资料后再次提交审核。

四、复审要求及条件

考生务必在2019年1月25日18:00前提交复审资料,办理资格复审手续。按照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能提供符合所报考级别条件相关证书的,取消合格资格。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对提交虚假报名信息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毕业证书信息无法在“学信网”核验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报考初中级条件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971-8258591

资格复审地址: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5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山一巷5号人力资源市场,省水利厅对面入巷约500米)。

附件: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1月10日

附件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人职发〔1993〕1号摘录

六、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七、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六条所列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八、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六条所列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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