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基础辅导:合同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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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师考试网 2006-12-30 9:35:38 阅读次数:次) |
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有十五六种,在我们教材上提到了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等概念。这些都是对合同进行的不同分类。按照在合同中给付义务是否由双方当事人相互担负为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当事人负给付义务,而对方当事人不负对应给付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双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在给付义务的同时,双方当事人必须为对应给付义务的合同,绝大多数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如买卖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按照合同相互之间的主从关系或依附关系为标准,合同可以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例如借贷合同、买卖合同等都属于主合同,从合同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中,必须以其他合同的成立为条件而存在的合同,例如担保合同。来源:www.jingjishi.com 另外,合同还可以按照是否有特定名称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按是否有给付标准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按合同成立是否有法律要求的特定形式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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