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玉人事考[2008]03号
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及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0号),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8年11月进行,现将报名及有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考试时间
报名条件继续执行人事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人职发〔1993〕1号)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人职发〔1993〕3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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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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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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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二、考试报名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由各州、市安排,原则上应安排在州、市府所在城市。
为方便考生报名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组织实施报名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网络报名方式:为方便考生报考,提高考试服务水平,考生可以登陆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网站: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
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办法如下:
1、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可以在2008年3月25日至2008年4月25日的任何时间和地点登陆以上任意一个网站,按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并将一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由市人事考试部门在考生提交完整信息三天以内对考生的报名条件和电子照片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考生才能使用建设银行的各类银行卡在网络上缴纳报名费(具体办法请考生登陆网站后按网站说明进行操作),完成网络报名。
2、为方便考生考试合格后领取合格证书,考生可在全省范围内根据自身方便和需要任意选择州、市首府所在地进行网络报名,并在所选择州、市首府所在地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切实根据报考条件的有关要求,如实填报《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表必须在网络上填写),由市考试管理部门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和照片进行网络初审,网络初审合格后考生才能进行网络缴纳报名费。
二)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报名事项。
各县、区在受理考生报名申请时应初审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各县区工作人员代考生登陆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网站,以考生个人身份录入考生信息和照片。
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16日,现场报名时间不得少于十五个工作日。
报名结束后,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都可以通过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一律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没有条件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
准考证下载打印的时间是考试前15天至考试结束日。
对虚报、谎报、瞒报本人真实情况的考生即使其通过考试,但不能在考试后向当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真实材料;或不能通过由我中心组织的资格终审,其考试成绩无效,考试费用不予退还,不能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务请向考生说明。
三、考试有关问题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考试收费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30元收取,用于上缴人事部、省人事厅考试中心,购买、接送试卷、阅卷等项考务开支。
经济考试涉及面广、参考人数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操作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报名的宣传组织工作,按时准确上报有关数据和材料,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工作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2022699
玉溪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