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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中级辅导):国际工程管理(二)(下)
(中国经济师考试网 2008-3-11 16:01:17 阅读次数:)

    4)工期因素的影响:非承包商方的原因造成的竣工期限的延长;工程暂停所造成的承包
商的工期、费用和利润损失以及随后的复工时的费用;业主方要求承包商加速施工。
    5)工程师未按照合同规定发布的可能为承包商提供索赔机遇的指示,如:要求补充图纸
或补充进行合同中未规定的设计时;提供的测量原始数据有错误或地质水文资料有错误;要求附加打孔或钻探工作时;要求采取措施保护化石和文物时;当咨询工程师的设计侵犯专利权时;要求剥露或开孔检查质量而检查后工程质量合格时;要求进行合同规定之外的检验时;工程师纠正工程师代表的错误指示时,等等。
    6)业主方未尽到应尽的义务。如土地规划未获批准,未能提供招标时许诺的开工准备工
作,未及时给出施工场地及通道等,导致承包商的损失。  
    7)有经验的承包商不可预见的各种问题,现场施工条件的变化。 
    8)属于业主风险或特殊风险范围给承包商造成的损失。
    9)业主违约造成的各种不良后果。 
    10)其他:如工程保险中未能从保险公司得到的补偿,业主雇用的其他承包商的干扰
等。
    FIDIC合同条件下,承包商可索赔条款的基本规律是:
    1)各项索赔条款中,均可索赔成本
    2)可索赔工期的条款,一般可同时索赔成本。
    3)可索赔利润的条款,一定可同时索赔成本。
    4)在工期延长和利润补偿二者之中,只能得到一种。  
    5)利润补偿的机会较少。有相当多场合是可以索赔成本,但不能补偿利润;利润的补偿
也不能单独进行。 
 
例20.FIDIC合同条件下,承包商可索赔条款的规律有(    )。
    A.既可以索赔工期又可以得到利润补偿  
    B.利润的补偿可以单独进行
    C.可以索赔成本,但不能补偿利润
    D.各项索赔条款中,均可索赔成本
    E.可索赔利润的条款,一定可同时索赔成本   
答案:DE
 
例21. FIDIC合同条件下承包商可索赔条款的基本规律是(    )。(2004考题)
A.可索赔利润的条款,一定可以同时索赔成本
B.在工期延长和成本索赔中,只能得到其中一种
C.可索赔成本的条款,一般可同时索赔工期
D.利润补偿的机会较少,但可以单独进行
答案:A
 
例22.以下关于FIDIC合同条件下国际工程索赔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2005考题)
A.在工期延长和利润补偿中,承包商可以得到一种,也可以同时得到两种
B.在工期延长和利润补偿中,承包商只能得到一种
C.一般承包商获得利润的机会较多
D.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交送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应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依据
答案:B
 
(六)工程师对索赔管理   
    1、工程师对索赔的审查   
    (1)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工程师判定承包人索赔成立的条件为:  
    1)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
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上述三个条件没有先后主次之分,应当同时具备。只有工程师认定索赔成立后,才按一定程序处理。
    (2)审查索赔证据   
    工程师对索赔报告的审查,首先是判断承包人的索赔要求是否有理、有据。所谓有理,是指索赔要求与合同条款或有关法规是否一致;受到的损失应属于非承包人责任原因所造成。有据,是指提供的证据满足证明索赔要求成立。
    (3)审查工期延展要求 
    对索赔报告中要求延展的工期,在审核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属于不可原谅的延期;只有承包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的延误,才是可原谅的延期。有时工期延期的原因中可能包含有双方责任,此时工程师应进行详细分析,分清责任比例,只有可原谅延期部分才能批准延展合同工期。可原谅延期,又可细分为可原谅并给予补偿费用的延期和可原谅但不给予补偿费用的延期,后者是指非承包人责任的影响并未导致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大多属于业主应承担风险责任事件的影响,如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影响的停工等。
    2)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只有位于关键线路上工作内容的滞后,才会影响到竣工日期。但有时也应注意,既要看被延误的工作是否在批准进度计划的关键路线上,又要详细分析这一延误对后续工作的可能影响。因为若对非关键路线工作的影响时间较长,超过了该工作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时间,也会导致进度计划中的非关键路线转化为关键路线,其滞后将影响总工期的拖延。此时,应充分考虑该工作的自由时间,给予相应的工期延展,并要求承包人修改施工进度计划。
    3)无权要求承包人缩短合同工期。工程师有审核和批准承包人展延工期的权力,但他不
可以扣减合同工期。也就是说,工程师有权指示承包人删减掉某些合同内规定的工作内容,但不能要求他相应缩短合同工期。如果要求提前竣工的话,这项工作属于合同的变更。
   
例23.下列关于工期延展索赔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4考题)
A.可原谅延期同时包括费用补偿
B.关键线路和非关键线路工作内容滞后都影响竣工日期
C.业主或者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商缩短合同工期,这不属于合同变更
D.要求获得工期延展时,被延误的工作应该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中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
答案:D
 
(4)审查费用索赔要求   
    费用索赔的原因,可能是与工期索赔相同的内容,即属于可原谅并应予以费用补偿的索
赔,也可能是与工期索赔无关的理由。工程师在审核索赔的过程中,除了划清合同责任以外,
还应注意索赔计算的取费合理性和计算的正确性。
    1)承包人可索赔的费用。费用内容一般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利润、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和公司管理费)。
    2)审核索赔取费的合理性。费用索赔涉及的款项较多,内容庞杂。承包人都是从维护自
身利益的角度解释合同条款,进而申请索赔额。工程师应做到公正地审核索赔报告申请,挑出不合理的取费项目或费率,就某一特定索赔时间而言,可能涉及上述8种费用的某几项,所以应检查取费项目的合理性。
    3)审核索赔计算的正确性。主要注意的问题包括:   
    ①工程量表中的单价是综合单价,不仅含有直接费,还包括间接费、风险费、辅助施工机械费、公司管理费和利润等项目的摊销成本。在索赔计算中不应有重复取费。
    ②停工损失中,不应以计日工费计算。闲置人员不应计算在此期间的奖金、福利等报酬,通常采取人工单价乘以折算系数计算。停驶的机械费补偿,应按机械折旧费或设备租赁费计算,不应包括运转操作费用。
    ③正确区分停工损失与因工程师临时改变工作内容或作业方法的功效降低损失的区别。
凡可改做其他工作的,不应接停工损失计算,但可以适当补偿降效损失。
    2。工程师对索赔的反驳   
    首先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讲的反驳索赔仅仅指的是反驳承包人不合理索赔或者索赔中的
不合理部分,而绝对不是只把承包人当作对立面,偏袒业主,设法不给予或尽量少给予承包人补偿。反驳索赔的措施是指工程师针对一些可能发生索赔的领域,为了今后有充分证据反驳承包人的不合理要求而采取的监督管理措施。反驳索赔措施实际上是包括在工程师的日常监理工作中的。能否有力地反驳索赔,是衡量工程师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度。
    工程师通常可以对承包人的索赔提出质疑的情况有:  
    (1)索赔事项不属于业主或工程师的责任,而是与承包人有关的其他第三方的责任;
    (2)业主和承包人共同负有责任,承包人必须划分和证明双方责任大小;
    (3)事实依据不足;   
    (4)合同依据不足; 
    (5)承包人未遵守意向通知要求; 
    (6)合同中的开脱责任条款已经免除了业主的守卜偿责任;
    (7)承包人以前已经放弃(明示或暗示)了索赔要求;   
    (8)承包人没有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9)承包人必须提供进一步的证据; 
    (10)损失计算夸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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