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方式的检查
2、视同销售方式的检查 (1),委托代销销售方式的检查。 企业委托代销商品,代销双方要视同销售,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为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 企业委托代销商品,一般两种形式 收取手续费:对于委托方支付的手续费计入营业费用 视同买断:销售价格由代销方定,代销合同中,规定一个代销价格,实际销售价格高于代销价格的部分为,代销方的报酬 检查时,若发现“委托代销商品”长期挂帐,或出现红字都有可能是错帐。 委托方会计核算流程 当发出委托代销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时:按代销清单上注明的商品数量,确认收入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收到货款: 借:营业费用(支付的手续费) 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对于受托方在收取手续费的方式下,由于销售代销商品时按与委托方的协议价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委托方开具账单时取得委托方按协议价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等于进项税额,所以应纳增值税额为0。对于取得的代销手续费属于服务收费,所以应该缴纳营业税。 应用举例(05年案例分析题) A企业2005年2月1日委托B企业(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销一批商品,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 000 000元,代销价格为1 500 000元(不含税),双方协商代销手续费为代销价格(不含税价格)的10%。企业发出商品时未作账务处理。2月20日A企业收到B企业的代销清单,清单上注明代销商品已全部销售,A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月25日,A企业收到 B企业的代销款1 605 000元,并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 605 000 贷:应付账款 1 605 00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暂不考虑) 96.A企业发出代销商品时应作的账务处理为( )。 A.借:应收账款 1 000 000 贷:库存商品 1 000 000 B.借:委托代销商品 1 000 000 贷:库存商品 1 000 000 C.借:应收账款 1 5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500 000 D.借:应收账款 1 0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000 000 答案:B 97.该笔代销业务B企业应纳税增税为()。 A.0 B.85 000元 C.229 500元 D.255 000元 答案:A 解析:对于B企业代销的货物,向其他企业销售时确认1500000×17%的销项税,当向A企业开出代销清单,收到A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确认可抵扣的进项税1500000×17%,所以其缴纳的增值税为0 98.B企业收到的手续费应计算缴纳的税收是()。 A.营业税4500元 B.营业税7500元 C.增值税21 794.87 D.增值税25 500 答案:B 解析:代销手续费属于营业税中服务业征税范围,应纳营业税额=1 500 000×10%×5%=7500元 99.A企业发生的代销手续费应计入()。 A.“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的借方 B.“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的借方 C.“营业费用”账户的借方 D.“其他业务支出”账户的借方 答案:C 解析:发生代销手续费时:借: 银行存款 营业费用 贷:应收账款 100.A企业的账务处理影响的税收有()。 A.少缴增值税85 000元 B.少缴增值税255 000元 C.少缴企业所得税115 500 D.少缴企业所得税165 000元 答案:BC 解析:少缴增值税=1500000×17%=255000 少缴所得税=(1500000-1000000-1500000×10%)×33%=115500元 (2),自产自用产品的检查。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本企业基本建设、专项工程、集体福利、职工个人消费等方面要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自产自用产品按计税价格所计算的销项税额分别按其用途计入相应科目。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或专项工程 应付福利费等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在计算所得税时要注意对这部分视同销售利润进行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应用举例:(154页24题) 24题: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制产品一批用于在建工程,已知该批产品的不含税对外售价为100000元,成本为80000元,下列账务处理正确的为( ) 借:在建工程 8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借:在建工程 10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借:在建工程 936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 借:在建工程 97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3)包装物的检查 对于随同货物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属于销售货物。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计征增值税。 对于出租给购买单位或其他单位使用而收取租金收入的包装物,a,在货物销售同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属于价外费用,应计征增值税;b,将包装物作为资产单独出租收取租金,租金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租赁业征收5%的营业税。 对于周转使用、收取押金的包装物, a,将包装物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b,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回的押金,要计算销项税额。 检查时应注意: A.审查包装物收入有无计税。 B.审查包装物的押金是否正确。 C.审查会计核算是否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