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合格人员资格证书领取凭条
注意事项:
1.领证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备用)、证书工本费7元。
2.领证时间:2008年3月13日-14日(上午8:40-11:30,下午13:30-16:30)。 3. 领证地点: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海淀区莲花小区3号楼一层办公大厅,莲花桥往西200米路南)。 4.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 5.未按规定时间领取证书的人员,可于2008年3月至6月之间的每月最后一个周二、周三领取。 6.需办理证书速递的人员,可于2008年3月17日起与指定邮局联系,邮局联系电话:5165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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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08年1月29日 |